產品列表
PROUCTS LIST
執行機構是閥門zui主要的控制裝置,按結構劃分分為電動執行機構、氣動執行機構、氣液聯動執行機構和電液聯動執行機構;按功能劃分可分為開關型和調節型兩種。目前國內在運行的超(超)臨界火電機組中執行機構以進口為主。單臺百萬千瓦超(超)臨界火電機組需要配套電動執行機構600多臺、氣動執行機構200多臺、氣液聯動執行機構20多臺和少量電液執行機構。
目前百萬千瓦超(超)臨界火電機組執行機構按價值量計算國產化率僅為15%左右,進口執行機構價值量約占85%左右,尤其調節型執行機構的國產化率不足10%。其中鍋爐側(含脫硫脫硝)、風門等配套的電動執行機構多為進口產品;汽機側及化水部分的少量非關鍵閥門配用國產電動執行機構;氣動執行機構大部分采用進口產品;壓力超過16MPa、溫度超過540℃的關鍵閥門全部采用進口產品。
用戶采用進口閥門執行機構的主要原因:一、進口產品多為智能型執行器,結構簡單,動作及信號傳遞速度快,可實現遠距離傳輸,調試與故障排除相對簡單、快捷,可實現雙向傳遞,PID調節,自動標定、校正和診斷,放大器與執行機構合為一體集成模塊,控制性能好,控制精度相對優良,但供貨周期長且價格昂貴;二、超(超)臨界閥門國產化率很低,大多數關鍵閥門采用進口產品,而進口閥門幾乎都是直接配套進口執行機構。
隨著超(超)臨界火電機組關鍵閥門國產化工作的推進與實施,閥門國產化比例升高,加之氣動執行機構一般采用閥門廠自制直接配套的方式,執行機構采用國產的比例會日漸提升。
國內與國外在電動執行機構上主要的差距在于:
1.開關型執行機構的可靠性與國外產品尚有一點差距,故障率相對較高,用戶不太放心;
2.大轉矩、高轉速的電動執行機構缺少,滿足不了用戶使用要求;
3.調節型執行機構主要在于控制精度、可靠性上與國外有一定差距。
氣動執行機構在本體上并沒有太大的差距,主要是在控制用的定位器、電磁閥、變送器、閉鎖閥等配套元件及膜片壽命上存在較大差距;氣液執行機構國內生產的廠家少,個別企業產品較好,但部分企業產品的質量穩定性和可靠性與國外有差距;電液聯動執行機構目前國內幾乎無廠家專業生產,不過該產品只是在要求快速開關的場合應用,使用量極少。
近年來,國內執行機構制造業在研發、加工制造和試驗檢測等方面的能力顯著提升,質量管控水平明顯提高,骨干企業的產品已達到或接近*水平,部分產品已逐步應用于超(超)臨界火電機組和大型石化裝置。
在氣動執行機構方面,國內幾乎沒有的專業生產閥門氣動執行機構的品牌企業,一般氣動執行機構由閥門廠家自制。
應用結果表明,國產閥門執行機構基本上可以滿足火電機組安全、可靠運行的工況要求,已具備國產化的條件和能力。同時,國產閥門執行機構也已在核電、冶金、水處理和石油石化等領域大量使用。